高縣/林園紅樹林 生態資源荒廢20年

東森新聞報 更新日期:2007/01/15 00:04 記者:記者盧鴻霖/林園報導

高雄縣林園鄉十二號生態公園預定地雖然擁有百年以上紅樹林生態,媲美高屏溪紅樹林保育生態公園的生態資源,但歷經5位鄉長20年以上時間卻遲遲未能開發,任其荒草萋萋曠廢至今;林園鄉公所強調由於牽涉土地徵收等棘手問題,只好空有生態公園之名。

位於林園鄉西溪與港嘴村沿海交界的十二號生態公園,早在20多年前前高雄縣長蔡明耀任內時,將原有地目公墓用地規劃為「港水漁港定特區」,隨後輾轉依都市計畫規劃為「十二公園預定地」作為林園海洋濕地生態公園。

從前林園鄉長黃清景、王方員、張美麗、黃兆呈到現任鄉長韓賜村的5位鄉長任內,擁有5.4多公頃的「十二號生態公園」預定地,區內有百年樹齡以上的紅樹林海茄苳生態,自然生物資源極為豐富。根據中芸國小生態組調查發現,「十二公園預定地」內有植物21科38種、鳥類10科25種、魚類13科17種、生物昆蟲 23科、蝦蟹類以角眼沙蟹、勝利黎明蟹數量最多。

也因為「十二號生態公園」任其荒蕪長達20多年以上,該公園紅樹林生態還保有相當原始風貌,由於林園鄉的「祕密花園」。一旁林園鄉公所豎立的「十二公園解說牌」,則因為荒草萋萋將解說牌極盡淹沒,應證「乏人問津」一語。

當初鄉公所在規劃十二號公園時,就因為看重當地豐富的自然生物資源,因此為保持該區自然生物多樣化,打造「林園第一」生態公園為目標,不過這個「林園第一」似乎成為「不可能的任務」。

林園鄉公所指出,十二公園預定地之所以不能繼續進行,主要牽涉龐大土地徵收經費、舊有墓地遷移、養殖戶用地規劃、對外聯絡道路等棘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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